纺织面料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旨在吸引和资助国内外优秀学者和科技工作者,开展交流合作,促进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形成和发展,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人才,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水平。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有关管理条例和规定,实验室开放课题将资助意义重大、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显著、具有产业化前景、属于学科发展前沿或优先发展领域、与本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一、资助对象
申请本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者,为国内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中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教学、科研及工程技术人员。
二、资助领域
本重点实验室优先资助下列研究领域的课题申请:
纤维优化组合技术及天然纤维资源开发
①天然纤维材料优化加工技术
②再生天然纤维素纤维优化加工技术
③功能合成纤维材料优化加工技术
纤维制品成型理论、关键技术和装备
①纱线成型理论、关键技术和装备
②织物成型理论、关键技术和装备
③非织制品成型理论、关键技术和装备
环境友好加工技术设计与研究
①无水、少水染整加工原理研究与装备
②环境友好化工品优化选配与合成
③染整废水处理关键技术与装备
纺织加工先进制造与质量控制技术与装备
①纺织智能化工艺优化设计与产品质量预测系统
②纱线质量检测与评判原理与装备
③面料质量检测与评判原理与装备
④纺织品有害物质评判方法及其装备
技术纺织品设计理论与集成加工技术
①纺织复合材料加工原理及其制造技术
②纺织生物医用器件设计原理及其制造技术
③技术纺织品材料/器件的性能表征
纺织面料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二00七年六月十二日
纺织面料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东华大学)
开放课题科技基金申请与管理办法
一、总 则
1、纺织面料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面向国内外开放,为从事与本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提供研究场所及课题经费。
2、本重点实验室将优先资助具有重大意义、创新性强、产业化前景的研究课题和国际合作研究课题。为了鼓励年轻人脱颖而出,优先资助4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3、获得本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的课题,研究人员在课题执行过程中,使用本重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时,与本重点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享受同等优惠措施。
4、本重点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将定期发布课题申请指南,接受课题申请。研究年限一般1~2年,重大课题可分阶段申请。本年度基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5日。
5、获得本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完成的研究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发表论文时共同署名,本重点实验室必须为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不能仅在脚注中加以致谢。本重点实验室的正式署名为:
中文名称——
纺织面料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东华大学,上海 201620
英文名称——
Key Laboratory of Textile Science & Technology, Ministry of Education, Donghua University, Shanghai, P. R. China 201620
二、放基金申请程序
1、申请本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者,为国内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中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教学、科研及工程技术人员。
2、课题申请者须在本重点实验室课题申请指南范围内提出申请。开放课题基金申请金额为1~3万,研究期限1~2年。申请者填写“纺织面料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一式五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寄送本重点实验室,同时将电子版本文件发送至本重点实验室电子信箱:textile_keylab@dhu.edu.cn, wanglu@dhu.edu.cn。
3、申请书提交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评定结果由重点实验室主任签发,并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
4、获得开放基金的研究课题,申请者应按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意见,在半个月内编写填报课题计划任务书,与本重点实验室签订项目合同,正式列为本重点实验室科研课题。
5、课题负责人应在研究中期向本重点实验室提交工作进展情况及经费开支情况报告。
6、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须改变或推迟计划,应征得实验室同意。本重点实验室有权检查研究者的工作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对难以继续完成任务者,将限期整改或停止资助。
7、课题结束后,应于三个月内结题,并向实验室提交研究课题档案,包括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以及相关的原始材料。
三、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1、课题基金一经批准,资助经费由本重点实验室统一管理,申请者凭发票(付款单位:东华大学)向本重点实验室报销,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生效。
2、申请者应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者,本重点实验室有权调整或停发经费。
3、各项开支应按时在本重点实验室或东华大学财务处报帐和结算。课题结束后,负责人应及时做出经费使用决算,节余经费由本重点实验室支配。 基金开支范围:可用于支付课题研究的文献资料费、实验材料费、测试费、加工费、差旅费和论文版面费等费用。
四、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本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纺织面料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07-6-12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3号学院楼3051室
纺织面料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联系人:王富军
邮政编码:201620
电话:(021)67792326
传真:(021)67792627
Email: textile_keylab@dhu.edu.cn, wanglu@dhu.edu.cn
附件1:开放课题申请书.doc